最近看到一個案例,A公司有欠款,不想還了,抓緊做了簡易注銷。法院這樣判:
1.撤銷準予簡易注銷登記通知書。
2.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,該公司的登記狀態從“注銷”變更為“存續”。
3.恢復法人主體地位后,被欠款單位可以向該公司主張債權,要求其承擔清償責任。
這樣看來,就算你已經做完簡易注銷,如果“違規”,那也是無效的!
違規簡易注銷要承擔責任!
可以簡易注銷的條件
1. 需要滿足兩個條件
判別是否符合條件:通過企業注銷申請表格和全體投資人承諾書判別是否屬于上述情況,工商登記部門只作材料的形式審查。
2. 適用簡易注銷的企業類型
3. 官方明確
1.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“兩證整合”改革實施后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通過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的,無需提交承諾書,也無需公示。
2.將簡易注銷登記的公示時間由45天壓縮為20天,公示期屆滿后,市場主體可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。
有這些情況不可以做簡易注銷
小諾提醒:如果您的公司真的不符合簡易注銷的條件,就老老實實的注銷吧,如果覺得普通的注銷程序麻煩,可以找小諾幫您代辦呀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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